关于印发《东安县开展“做诚信市民,建文明县城”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》的通知
2014-09-19 16:21:23          编辑:东安 | 作者:佚名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8035

 东文明委〔2014〕15号

 

东安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

关于印发《东安县开展“做诚信市民,建文明县城”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》的通知

 

舜皇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,东安经济开发区,各乡镇场党委、乡镇人民政府,县直机关各单位,省、市驻县各单位:

现将《东安县开展“做诚信市民,建文明县城”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按照方案要求,结合本单位实际,认真抓好落实。

 

 

东安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

2014年9月19日       

 

 

东安县开展“做诚信市民,建文明县城”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

 

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,是现代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。为进一步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,持续抓好全县居民的文明素质提升、诚信教育工程建设,县文明委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“做诚信市民,建文明县城”主题教育活动,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。

  一、指导思想

 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重要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把握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主线,以“优化市场环境打造文明县城”为目标,为全力打造“五个东安”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。

  二、总体目标

 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、深入贯彻落实《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》为依托,坚持以人为本、重在建设的原则,广泛深入地开展诚实守信道德教育和实践活动,倡导政府、企业和个人规范自身行为,引导包括党政干部、企事业单位职工、民营企业家和个体工商业者在内的全体居民牢固树立“诚信为本”的思想观念,树立起“诚信立业,文明兴县”的良好形象,全面提升我县综合竞争力、对外吸引力和整体影响力,为把我县建设成为经济发达、环境优美、社会事业繁荣进步的现代县创建良好的环境。

  三、重点活动

  1、开展“创文明机关,树良好形象,做诚信公仆”活动。党政机关要做诚信建设的表率,大力倡导“爱岗敬业、诚实守信、办事公道、服务群众、奉献社会”的职业道德规范。切实加强转变机关职能,转变工作作风,深化政务公开,实施服务承诺,提高工作效率和办事透明度。实施政府提速工程,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,简化办事程序,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、一站式服务制、当面回复制和责任追究制等,以优良的作风和优质服务取信于民。实施“民心工程”,坚持部门和党员干部联系点制度,深入调查研究,为基层解难题、办实事,加大帮扶力度,树立诚信公仆的良好形象。

  2、开展“公正执法,阳光操作,倡诚信服务”活动。执法部门要依法办事,维护法律公正和群众利益。公、检、法、司要抓好队伍建设,健全完善诚信监督约束机制,保证行政执法公平、公正,维护群众合法权益,树立司法权威,增强司法机关公信力。工商、税务、市场、质监、药监等部门要围绕“诚信服务”,重点开展“诚信店”、“消费者满意单位”、“文明经营户”和“文明市场”等创建评选活动。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,提高执法水平,确保公正执法、文明执法。继续组织开展“百城万店无假货”活动,开展经常性整治和打假活动,规范经济秩序,维护消费者权益,营造诚信公平的市场环境。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,落实举报奖励办法。建立违反诚信“黑名单”制度,发挥其在社会诚信体系中的监管作用。

  3、开展“优质服务,文明经营,塑诚信标兵”活动。全县各窗口单位要坚持“优质、方便、规范、真诚”的服务方针,加强窗口建设,规范服务行为,完善“客户代表制”、“首问负责制”。落实好“公开公示”内容管理,提高服务标准,向社会公开服务范围、收费标准、服务时限、承诺责任、监督电话。实施微笑服务、一条龙服务,工作人员坚守岗位,服务文明快捷,组织开展优质服务竞赛、文明示范岗、文明示范明星等创评活动,不断健全和完善适应市场经济、满足客户需求的服务体系。“五小行业”、沿街商户要以文明县城创建活动为契机,强化诚信意识,严格遵守行业相关规定,持证上岗,亮证经营。从整顿店外经营、超范围经营等违规经营行为入手,提升“五小行业”和沿街商户的整体素养,树立经营业主诚信守法、规范经营的良好形象。

  4、开展“树品牌,兴企业,做诚信经营者”活动。县内各企业要加强信用体系建设,开展“企业诚信宣言”活动,强化市场主体重承诺、讲信誉、守合同的观念,自觉规范和约束生产经营行为,做到质量第一,信誉至上,不制假售假,不做假帐,坚持依法纳税,不偷税漏税。开展创建“诚信守法民营企业”活动,引导民营企业增强信用意识,加强信用管理,依法经营;不拖欠银行贷款和客户货款;维护职工合法权益,不拖欠职工工资;加强质量管理、不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;合理开发利用资源,不污染环境,切实增强我县民营经济市场竞争能力。

  5、开展“做诚信市民,建诚信家庭”活动。在全县社区、乡村、学校广泛开展诚信教育活动。以家庭为重点,把诚信意识融入家庭美德建设之中,组织开展五好文明家庭等评选活动,提高家庭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,以家庭的文明进步促进社会的稳定发展。以学校为阵地,开展“诚信育人、育诚信人”活动,从诚信立校、立教、立学三个层面展开,把诚信教育融入学校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,使诚信成为学校的准则,成为教师、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。探索建立义务教育学生诚信评价试点,将诚信评价纳入对中小学生的操行评语,制定《诚信行为基本规范》,形成诚信教育的长效机制。

  四、具体要求

  1、加强组织领导。各单位要将此项活动作为加强诚信建设、提升市民素养、优化市场环境的重要载体,普及诚信理念,精心安排,不断丰富活动内容,提升活动内涵,确保活动扎实开展。各牵头单位要明确一名专职领导负责此项工作,根据本方案要求和实际工作研究制定详细具体、操作性强的活动方案,于10月1日前上报县文明办(联系电话:4212242),并定期将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反馈。

  2、狠抓工作落实。各单位要立足实际,结合任务分工,细化责任目标,各司其职,不断创新活动的形式和载体,精心设计乐于参与、便于参与的活动项目,切实增强活动的群众性、广泛性、实效性。要制定时间节点,因地制宜,分层施教,逐步建成较为完备的诚信道德教育体系,确保主题活动的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。

  3、注重舆论监督。东安电视台、东安新闻网等县内媒体要发挥宣传引导作用,及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跟踪报道,对诚信行为予以表扬,对不守信用的现象进行曝光。各责任单位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,培育和树立典型,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,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。县文明办将本次活动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年度考核及文明单位、文明行业创建内容,定期组织检查,适时通报全县,引导全县干部群众大兴诚信文明之风,大兴干事创业之举,为全面优化我县发展环境提供有力保障。

  

 

责编:东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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